外國倫看臺灣

我們在這邊 看看能做什麼改變

  • 看電視,當法官


    我有一次在洛杉磯附近的中餐館吃飯,

    餐廳裡的電視上播放著中文新聞,

    新聞裡是一個犯罪的慘案,壞人被逮捕了,


    也在餐廳裡看電視的隔壁桌

    幾個人正在吃飯聊天,

    聽他們說話的口音,他們應是來自中國,

    他們其中一位阿姨看著新聞就說:

    「這個人這麼壞,

    還審判什麼啊,直接槍斃算了!」


    我當時聽了,心想:

    「有這樣的中國人,

    難怪中國養大了中共這樣的極權政府,


    一般美國人都知道憲法保障人權,

    通常都知道無罪推論,

    就算是當場被抓的壞人,

    也都有權利為自己辯護,

    有陪審團機制,和法官審判。」


    後來我有一次在家看電視,

    同樣是看洛杉磯中文電台的

    台灣新聞轉播,同樣是社會新聞,

    新聞主播竟然說:

    「今天發生了一起搶劫案,

    搶劫犯居然還是個大學生!」


    我聽了驚訝不已,

    美國的電視新聞

    永遠是形容當事者的外表而已,

    不會像台灣的媒體評論「壞人」,

    而且美國的新聞形容壞人的時候,

    用詞永遠是 suspect (嫌疑犯)。


    例如新聞會說: 

    “He is allegedly trying to rob a bank, police say.”

    (據警方說, 他試圖搶劫銀行.)


    即使新聞畫面是有一個人搶銀行

    被警察抓了,但即使當場抓到壞人,

    新聞主播也不會馬上就變成法官,

    不會就下定論說:「搶匪被警察抓了。」


    直到當事人被定罪之前,

    媒體的用詞永遠是「嫌疑犯」,

    美國的新聞媒體用詞很小心,

    新聞報導不會越權,

    新聞台不會把自己當法官。


    最近這一星期內,

    有兩件讓中共很頭痛的事情:

    1. 台美貿易談判獲得歷史性的進展

    2. 六四紀念日


    可昰卻在這個時候發生

    綠營的性騷擾案件連環爆,

    甚至在6月4日的前兩天,

    還爆發了有人指控著名的六四

    人權民運人士王丹性騷擾。


    當記者問:

    「現在很多加害者都要找律師

    來對付受害者,你怎麼看??」

    綠營的ㄧ位議員的反應竟然是:

    「自己做了什麼事,

    男子漢就要敢作敢當!

    做了以後還找律師辯護,

    這實在令人覺得可恥!」


    當其他“被指控者”宣稱要上法庭提告的時候,

    綠營的其他幾位議員卻說:

    「司法不該淪為恫嚇弱勢的工具。」


    他們的立場是:

    「要敢作敢當,知道羞恥

    就不應該繼續抗辯。」


    而且許多著名的粉專,議員和立委

    也都直接下標簽:

    「加害人」和「被害人」。


    首先,性騷擾是一種很難證明的犯罪行為,

    既然很難證明,那麼我們旁人,

    尤其是看電視的人,

    而不是在法庭上能夠檢視「人證和物證」的人,

    就不應該隨意下定論

    「誰是受害者,誰是加害者」。


    而且當有人被指控性騷擾的時候,

    如果被指控的當事人回應「法庭見」,

    這是好事,因為一個國家

    如果有獨立,公正的司法機關,

    司法部門就會釐清真相,

    可是綠營的一些議員居然說

    被指控的人不應該訴諸法律程序

    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司法不該淪為恫嚇弱勢的工具。」

    這樣的立場缺乏人權立國應有的司法概念,

    如果綠營真的認為

    「上司不應該有權利控告下屬,

    政要名人不應該有權利控告路人甲。」

    那麼綠營就應該提案修法:

    「上司,長官,或是政要名人

    如果被控訴性騷擾,都不准提告毁謗。」


    現在綠營的一些著名政治人物

    公開要被指控的人「敢作敢當」,

    要求被指控的人要知恥,

    不應該尋求司法途徑繼續打壓「被害者」,

    這些綠營的市議員和立法委員

    由於充滿正義感,想要替天行道的做法,

    其實相當危險,

    因爲將來中共如果收買幾個人

    指控這些現在正義感爆表的綠營人士

    N年前也曾經性騷擾別人,

    那麼這幾天公開說

    「被指控性騷擾就不應該否認,

    就要面對,就要認錯,

    就不應該追尋法律途徑證明清白」

    的議員們到時候要如何解釋?


    最近性騷擾案件連環爆,

    我認為賴清德的回應很好,

    他公開承認民進黨內

    必須有更好的性騷擾案件的處理機制,

    他認為黨內制度應該改善,

    而且他知道自己是黨主席,不是法官,

    他沒有越權判定誰是加害者,

    沒有越權判定誰是受害者。


    我支持的那位綠營市議員

    站在指控者的旁邊,支持指控者,

    那位指控者還說:

    「我就像那位站在坦克面前的人,

    如果我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坦克(王丹)打死。」


    或許王丹真的是色狼大變態,

    或許王丹是被陷害了,

    我只是想要提醒這些

    充滿正義感的綠營朋友們,

    即使你們認為性騷擾的指控案件有99%是真的,

    那麼仍然有1%是冤案,

    如果你們不願意像賴清德說的:

    「願意盡力調查,

    有調查結果之後再跟大家報告。」

    而是直接當起法官,

    站在你們認定的受害者那邊,

    儘管你們現在可以

    避免被貼上護航的標籤,

    但是中共的專長就是造謠抹黑,

    中共的統戰部門絕對會

    記得你們說過的話,

    我很好奇,

    如果有一天,當你們也成為

    別人指控的「加害者」的時候,

    你們要如何為自己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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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不是妳的


    如果有人在麥當勞上班,月薪9萬,

    請問有誰會不滿的叫囂嗎?

    如果有人在便利商店工作,月薪9萬,

    請問我們應該羨慕,嫉妒,恨嗎?


    如果有一個剛畢業的年輕人

    在台積電上班,月薪9萬,

    請問國民黨會不會

    痛罵年輕人不可以起薪這麼高?


    中国国民党的王鴻薇

    酸林飛帆第一份薪水就「領9萬」,

    在她的臉書下面也可以看到許多網友

    跟著叫囂,痛罵「林9萬」。


    說真的,這顯示了許多台灣人的

    民主知識真的不及格!


    非政府員工的薪水是多少,

    社會大眾都沒有理由不高興,

    因為「非政府單位」要付多少薪水,

    那是任何公司,任何團體,

    任何組織的自由。


    非營利組織也是一樣,

    無論是「綠色和平」,

    還是慈濟要用多少薪水聘請員工,

    那都是他們的自由,

    除非你曾經捐款給他們,

    否則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評。


    我和許多在美國的台僑朋友都

    在美國的政府上班,

    許多人的薪水都不只9萬,

    在美國,大部分的工程師薪水都是六位數。


    國民黨是不是也要氣噗噗,

    要羨慕,嫉妒,恨?

    或是國民黨也要來指教一下?


    腦筋正常的人當然不會啊,

    因為美國政府員工

    領的是美國納稅人的錢,

    不是台灣納稅人的錢。


    林飛帆的薪水也不是

    來自台灣納稅人的錢啊!


    林飛帆是黨工,

    他不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

    他是民進黨的黨職!


    民進黨的資金來自於支持者的捐款,

    所以除非你曾經捐錢給民進黨,

    除非你是黨員,否則你

    沒有資格指教民進黨的員工薪水。


    如果民進黨要付給一個掃地工月薪9萬,

    那也是民進黨的自由。


    所以國民黨的王鴻薇酸「林9萬」,

    實在是沒道理,

    除非王鴻薇曾經捐錢給民進黨,

    除非王鴻薇是民進黨的黨員,

    不然她都沒資格酸。


    王鴻薇分不清「黨職」和「公職」,

    那只是她的個人問題,

    可悲的是成千上萬的台灣網友

    也跟著在網路上嘲諷「林9萬」,

    這些人是在示範

    他們不曉得"政黨"和"政府"的差異嗎?

    這些人真的不知道

    「政黨的資金來自捐款,

    政府的開支才是來自納稅人」嗎?


    如果我創立了「歡樂無法黨」,

    而許多人捐錢贊助我的政黨,

    然後我決定用月薪9萬聘請副祕書長,

    那也是我的自由,除非你曾經捐款,

    否則任何人都沒理由抱怨啊。


    台灣都已經成為民主國家幾十年了,

    選了那麼多次總統,

    還有這麼多台灣網民的

    民主概念還停留在兩蔣時代嗎?


    相較於林飛帆的薪水來自政黨,

    王鴻薇的薪水則是來自政府。


    而王鴻薇議員當不滿一周就想落跑,

    領了258萬補助款,

    不認真當議員,馬上落跑去選立委,

    258萬是來自納稅人的錢耶!


    那些叫囂「林9萬」的網民

    如果真的在乎錢,應該要喊:

    「王鴻薇還錢! 還我們258萬!」


    別人的錢就和別人的身體一樣,

    要怎麼使用是別人的自由,

    只有政府支出,

    例如王鴻薇的258萬補助款

    才是大家都有資格批判,

    才是大家都應該討論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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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年的問題?


    最近蔡英文政府開始

    關注交通安全議題,

    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可是許多網友的留言卻是:

    「執政七年終於開始做了?」


    有一次立委高潞以用來美國訪問,

    大家用餐的時候,我把握機會,

    我問高潞:

    「如果民意並不支持一些

    妳想要推廣的政策,

    那妳會怎麼做呢?」


    高潞笑著對我說:

    「我們有想要推動的一些政策,

    我們的核心價值不會改變,

    但是會參考民意來決定優先順序。」


    陳水扁當台北市長的時候,

    他推動騎機車要帶安全帽,

    那麼阿扁之前的市長為什麼不做?


    馬英九市長時期推動的垃圾不落地,

    推動購買垃圾袋的概念,

    那麼馬英九之前的市長都不懂環保?

    之前的市長都是笨蛋白痴? 都很懶惰?


    每個國家的進步都是循序漸進的,

    每個時代都有當時的挑戰,

    無論一個政府多厲害,

    都不可能在任期內解決所有的問題

    在民主國家,執政者必須考量

    人民目前最關心的議題。


    最近蔡英文總統在她的臉書說:

    「以人為本,行人優先,

    致力改善台灣道路交通安全!」


    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可是許多網友的留言卻是:

    「執政七年終於開始做了?」

    「早點做很難嗎? 妳執政七年了!」


    如果這種論點有道理的話,

    那麼之前馬英九執政八年怎麼不做?

    在馬英九之前的總統們怎麼不做?


    在接下來這段時間裡,

    蔡政府只要推廣任何政策,

    就會有人說:

    「執政七年終於開始做了?」


    在蔡政府還剩下一年的時間裡,

    蔡英文願意面對

    長久以來的交通安全問題,

    這並不是因為蔡英文

    突然在乎交通安全議題了,

    也不是因為她很英明,

    而是因為台灣人的素值提升了,

    台灣人民對交通安全有更高的要求。


    一百多年前日本的福澤渝吉說過:

    「一個國家的現代化,

    首先是思想的現代化,

    然後是制度的現代化,

    最後是器物的現代化。」


    有民意支持,改革才有可能成功,

    政府願意改革交通安全,

    這是許多人,包括那些

    推廣交通安全議題的粉專

    經年累月推動的成果。


    台灣一直在進步,

    而台灣進步的成果和光榮

    是屬於台灣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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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是臺灣許多地方共同的問題,騎樓變成停車場,放盆栽或是

    店家的營業場所,造成輪椅族,老人小孩都只好走在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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