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市場強盛的秘密



    在市場上,除了像夜市攤販百家爭鳴的形態,

    大致上還有另外這兩種型態:

    獨占(Monopoly),市場上只有一個供給者,

    寡占(Oligopoly),市場上只有少數供給者。

    獨占(Monopoly)通常是一種不好的狀況,

    只此一家,賣方可以任意自訂價格,

    要不要買隨便你,消費者沒有別的選擇。

    寡占(Oligopoly)這是一種很常見的市場型態,

    舉例來說,無論是美國,或是台灣的

    連鎖速食店,就是這種型態,

    例如麥當勞,肯德基KFC.,必勝客,拿坡里,胖老爹,摩斯漢堡,Subway,頂呱呱炸雞⋯

    因為激烈的競爭,每個連鎖店

    都必須提供高品質的服務,

    同時不敢隨意漲價,為了爭取消費者,

    各廠家還經常提供不同的優惠,

    在這種市場型態裡,得利的是消費者,

    試想一下,肯德基,必勝客,拿波里⋯

    的老闆偷偷摸摸的聚在一起,

    肯德基爺爺說:

    「競爭這麼激烈,賺不到錢啊!」

    必勝客說:

    「消費者偏好麥當勞,到處都是麥當勞。」

    拿波里說:

    「我們應該聯合起來,一起漲價10%

    這樣我們才有利潤啊,而且消費者

    不可能每餐都吃麥當勞,他們一定會吃膩,

    他們偶爾還是會想吃炸雞,會想吃披薩⋯

    所以只要我們大家搓湯圓,一起漲價,

    這樣對我們都有利益。」

    如果速食連鎖店聯合起來漲價,

    那麼吃虧的當然是消費者,

    也因此,許多國家都有法律規定,

    在市場上聯合競爭對手一起漲價,

    一起搓湯圓是違法的!

    西方自由國家之所以強大,是因為有自由市場,

    市場上競爭激烈,

    所以廠商想用更有效率的方法營運,

    提供更好的產品,

    在充滿競爭的環境裡,自然就會不斷地進步,

    而即使在寡占(Oligopoly)市場裡,

    仍然充滿競爭,

    因此每個企業不斷的求新求變,求進步,

    如果市場上的幾個大廠商

    想要搓湯圓,聯合漲價,這是違法的喔!

    因為這違背了「市場競爭」的核心理念。

    而共產國家之所以經常貪污腐敗嚴重,

    是因為沒有選舉,

    一個政黨可以長期的獨霸政治權利,

    在沒有政黨競爭的情況下,

    政府並不需要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務。

    台灣脫離以前戒嚴時期黨國體制之後,

    政府的效率有大幅的提高,

    每個候選人和政黨,

    也都想盡辦法爭取選民的認同,

    例如韓國瑜宣布競選總統的時候,

    他大喊:「為台灣,我願意粉身碎骨!」

    無論你是否認同韓國瑜,

    在以前國民黨的黨國時代,

    請問有哪個官員會這樣說話?

    以前台灣沒有選舉的時期,

    官員是高高在上的,

    官員不需要這樣說話。

    可見在民主的制度裡,四年一次大選

    無論是哪個候選人,

    哪個政黨都必須小心警惕,

    想盡辦法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服務。

    可是現在的藍白合,搓湯圓,

    已經違背了政黨競爭的原則。

    台灣目前最大的三個政黨

    有各自的理念,

    之前幾次的選舉,藍綠都有大勝和慘敗的情況,

    例如蔡英文總統獲得史上最多得票數之後,

    上次的地方選舉,

    中國國民黨大勝,民進黨只剩下一隻雞腿。

    可見在現今這樣的民主制度裡,

    要長期的一黨獨大幾乎不可能,

    而就算像現在民進黨這樣掌握立法院多數,

    同時又掌握總統的行政權,

    越多權力,其實也是壓力山大,

    因為每四年就要大選,

    只要稍微做不好,下次就被選民教訓了,

    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有

    「一黨獨大就可以傲慢」這種事情。

    然而,想像一下,

    如果民進黨和國民黨的大頭目

    偷偷摸摸的關起門來搓湯圓⋯

    「你們這樣動不動說我們有小三,性騷擾,

    讓我們的日子很難過。」

    「你們動不動就宣傳說

    我們和黑道勾結,你們讓我們形象很差。」

    「阿不然我們合作好了。」

    「對啊,這四年我當,後來的四年你做,

    我們就做做樣子就好了,

    就不用那麼辛苦互相抹黑,互相衝康,

    我們把利益分配好,我們兩黨都有好處。」

    然後兩邊就講好了,

    誰當行政院長,誰這一次當總統...

    這樣就不用競爭了。

    可以搓政治圓仔湯嗎?

    其實就像商業市場一樣,

    政黨一起搓湯圓也是違法的!

    Newtalk 新聞 ,張柏源的報導:

    『呂秀蓮7日在直播中談論「搓政治圓仔湯,違不違法?」並指出,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規定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

    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呂秀蓮續指,無論是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侯友宜、柯文哲都已是「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若許諾「你這次不要選,我當選後安排你當行政院長」等,這樣「分封侯爵」就是不正利益,或約定「總統讓我選,你選副總統」這也是不正利益。最近藍白合討論得沸沸揚揚,甚至被稱為「歹戲拖棚」,沒有人從法律角度來提醒是否合法。因此,

    她要善意提醒還在討論藍白合的朋友們,

    不管基於什麼樣的政治思考,

    不要忽略這條法律。』

    藍白合,就是藍白搓湯圓,

    它的本質已經違背了民主政治的制度

    能讓國家不斷進步的

    核心原因: 政黨的競爭。

    有民主概念的人,

    都應該摒棄「搓湯圓,利益交換」的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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