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裡右這位是 Rob Bonta,
他是美國加州的司法部長(1),
他的年薪約15萬美元,
我是他的老板。
加州的司法部長是直接民選產生,
四年選一次,可連任一次,
美國是真正的三權分立的國家,
許多州的司法部長,許多地方的
檢察官,法官都是民選的。
這位 Rob Bonta 每周都會 email
告訴我他現在追查的案件,
例如他認為少數族裔並
沒有獲得應有的醫療資源,
例如年輕人濫用毒品的問題嚴重,
他就發布新聞稿:
「加州社區的毒販,
我們將追究你們的責任!」,
看到不好的事情,
Rob Bonta 就會拉高音說:
「太離譜了! 實在是太離譜了!」
他每天都正義感爆表,
到處揭弊,打擊犯罪。
但是我知道,
如果Rob Bonta 看到我,
他會陪笑臉,只敢坐椅子三分之一,
因爲我是選民,
選民是他的老板。
相較之下,
照片裡左邊這位陪笑臉的男人,
笑得像小女生看到偶像,
他是黃國昌,
他和 Rob Bonta 一樣喜歡揭弊案,
他也喜歡正義的光環。
黃國昌卻和 Rob Bonta
有一個很大的不同,
Rob Bonta 的老闆是選民,
黃國昌的老闆是柯文哲!
因爲柯文哲和黃國昌視訊的時候說:
「如果我當選總統,
就讓你當司法部長。」
柯文哲的一句話就讓黃國昌
像初戀的小女生看到偶像一樣,
笑得合不攏嘴,
黃國昌不好意思的笑說:
「怎麼好意思…」
如果柯文哲和黃國昌在密室裡
討論將來如何政治分贓,
那就叫做「利益交換,賣官勾結」,
可是當柯文哲公開在網路上
說黃國昌可以當他的司法部長,
那就是「跨黨合作,聯合政府」。
柯文哲還想把不分區立委分配給
中國國民黨的蔡正元、
一邊一國行動黨的陳昭姿、
親民黨籍的黃珊珊⋯
中國共產黨國家幹部徐春鶯、
柯文哲等於是公開說:
「等我登基,
成為台灣的新主人之後,
眾人皆有封官賞賜。」
不分理念,無論政治立場,
只要願意支持柯文哲
都會得到好處,
柯文哲公然賣官
拉攏有影響力的人幫他。
這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有人
用「公開賣官的方式」,籠絡 KOL.
這就是”中華民國制度”和
真正的西方民主國家的差異,
中華民國的民主是: 人民選主人。
西方的民主制度是: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人民是主人。
所以在美國,
州長候選人不能像柯文哲那樣
公然賣官賄絡黃國昌,
在美國,行政部門的首長
沒有人敢染指司法部門,
由於美國有真的三權分立制度,
行政,立法,司法都經由民選,
所以我們的司法部長是人民的公僕,
不是總統候選人的賄絡工具。
柯文哲身為總統候選人,
就已經想要「搞定司法」,
這不只顯示了柯文哲
缺乏尊重“司法獨立的原則”,
也凸顯了中華民國
缺乏真正“三權分立”造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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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ttorney General 是司法部長,按英文直譯是總檢察長,或稱司法總長或總法務官,是司法部的首長,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職責是替政府處理法律事務及對法務部門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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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台灣的執政黨已經在今年讓國民法官上路,國民法官是讓人民了解、參與司法體制,這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讓人民可以直接的參與,監督司法判決,這是台灣走向真正三權分立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