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有沒有偷帶黃金? 】


     【 你有沒有偷帶黃金? 】


    最近看了我很喜歡的一個粉專有一篇評論「歧視」,

    他的論點是:

    「歧視並不是一件壞事,歧視這個字其實是一個中性的字,因為我們在做決定的時候永遠不可能得到全部的資訊,只能依賴片面的資訊做判斷,所以必須歧視。」

    舉例來說:

    一個媽媽牽著小孩走在路上,迎面走來一個黑人,這位黑人全身刺青,長得兇神惡煞的,穿著像一個幫派份子,這個媽媽為了他和小孩的安全就繞道而行。


    所以這位媽媽根據這個黑人的長相、外表、甚至種族,就認為這個人可能是個罪犯,可能會擄人勒索或是搶劫,所以就避開了這個黑人,可見歧視是一種求生而必要有的天性。


    以上是那個粉絲頁的論點,聽起來很有道理,

    其實這個論點犯了一個錯誤,就是用了不精準的用詞。


    我記得我的高中老師說過; We all feel prejudice toward others, but we shouldn’t discriminate.

    (我們都有偏見,但是我們不應該歧視。)


    舉例來說,我有一次去日本旅遊,那次我去日本的時候用的是中華民國護照,結果要入關進入日本的時候,被海關的安檢人員叫到一旁,他們仔細的檢查了我的行李,然後問我有沒有偷帶黃金。

    我當時啼笑皆非,告訴他們我沒那麼有錢,我說:「我要是有黃金就好了。」

    海關人員也笑了,他們很客氣,過程也很有禮貌,並沒有耽誤我太多時間。


    後來台灣的朋友告訴我,因為之前

    有一位台灣的空姐去日本的時候偷渡黃金被抓了,

    所以日本人就會對台灣人做抽檢,避免有人偷渡黃金。


    所以日本人是不是歧視台灣人?

    他們是不是覺得台灣人都想做違法的事?


    其實這是偏見 (prejudice), 不是歧視。

    例如我剛回到台灣的時候,朋友想幫我介紹女孩子,有好幾個朋友都說最好找南部的女生,因為南部的女生比較純樸,台北的女生比較現實。


    例如有些女生在認識男生的時候,就會想要儘快知道這個男生是否有車,如果沒有車就先淘汰掉,免得浪費時間。


    這種偏見背後的目的是為了要有效率,正如那個版主說的,我們在沒有完整的資訊的情況下,只能根據片面的資訊做決定,每個人都會有偏見,這是無可避免的,嚴格來說其實也沒有錯。  


    當一個人有偏見的時候,他自己知道他只能根據完整的資訊做判斷,他也知道這是一種偏見,但是他得到更多的資訊的時候,這個偏見就會消失,例如台灣人在路上看到來自中國的觀光客,可能心裡就會想這個中國人可能是個愛共產黨,痛恨美國的人,可是一旦知道這個中國人其實是曹長青,或是余杰的時候,就會知道這個中國觀光客其實是反對共產黨,認同西方文化的作家,那麼這位台灣人不但不會對這個中國觀光客反感,甚至可能還會很喜歡他,可能會找他照相,跟他要簽名。


    但是歧視就不一樣了,

    歧視的概念就像是:

    「中國人與狗不准進公園!」

    「女人不應該念大學。」

    「我們不跟黑人打交道。」


    也就是說,歧視就是堅決的認為以偏概全是對的,

    只要有某些特徵的人,就全部都是不好的,不可能有例外。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有許多的反歧視法案,例如勞工法案,或是出租房屋的法案都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因為一個人的種族、性別、性向、婚姻狀況,或是原生地來決定是否聘請一個人,或是選擇租客,因為儘管我們每個人都有偏見,但是有些時候因為偏見而有不同的待人方式就是不對的。


    例如一個房產管理公司,看到一位黑人走進來詢問是否有租,在明明有空屋可以出租的情況下,卻欺騙這位黑人,騙他房子都已經全部租出去了,  

    這間房產管理公司訓練員工的時候就告訴員工:「我們不租給黑人。」

    這就是對黑人有偏見的情況下,做了歧視的行為。


    「有偏見,但是不歧視」的狀況應該是:

    因為之前發生過幾次黑人是壞租客的狀況,

    所以房產管理公司看到黑人的時候特別小心,但是他們仍然用同樣的標準,審核每個人的背景,確認對方有穩定的收入,甚至觀察對方的穿著打扮是否得體,再決定是否租給這位客人,儘管對黑人的客戶特別小心,但是不會因為對方是黑人,就不做黑人的生意。


    當我們看到中東人,日本人,美國人,或是台灣人的時候,我們對不同國家的人有不同的觀感,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偏見。

    儘管如此,有位偉大的思想家說過:"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我有一個夢想,有一天,我的四個小孩是在一個不會因為他們的膚色而被論斷,而是根據他們的人格受到評價的國家。)


    避免歧視應該是我們的目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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