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人雜誌可以封殺她嗎?


    著名的色情片女星因挺哈瑪斯 ,

    遭到成人雜誌開鍘!


    Mia Khalifa 21歲就進入成人影片產業,

    三個月就拍了 11 部色情影片,

    點閱數破億,成為全球知名成人片明星。


    由於恐怖份子集團哈瑪斯突襲以色列,

    還把將近50名無辜的嬰兒砍頭,

    並且殺光整個村莊裡所有的人,

    因此世界各國紛紛指責哈瑪斯集團。


    Mia Khalifa 公然挺哈瑪斯,

    成人雜誌花花公子(Playboy)

    因此全面停止雙方合作。


    網友在新聞下面留言:

    「說好的言論自由呢?」

    「聽美國的,歌頌西方就是言論自由。」


    所以西方國家是不是很壞?

    美國是否打壓言論自由?


    許多人誤解法律上的「言論自由」概念,

    保障國民的言論,

    實際做法是「限制政府的權力」。


    例如美國憲法有明文規定:
    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這條憲法是限制美國政府的權力,

    限制的對象是美國政府,不是私人企業。

    限制的對象是立法單位,不是非政府組織。


    舉例來說,有一些人

    會在我的粉專下面用洗版的方式留言,

    或許是分享一些 TVBS 的社論或是假新聞,

    或是分享一些中天的影片,

    或是留言寫他的落落長文章

    說蔡英文的論文是假的,

    我把那些留言刪除,並且封鎖那些人,

    那麼「外國倫看台灣」是否打壓言論自由?


    當然沒有!

    因為當一個人被我的粉專封鎖,

    他仍然可以在他自己的粉專發表他的長篇大論,

    他可以在臉書上其他社團留言,

    他也可以在路上發傳單,宣揚他的想法,

    他也可以拿著擴音器,站在路上演講,

    一般人,私人公司,還有我這個粉專,

    都無法打壓任何人的言論自由。


    只有政府才有辦法打壓言論自由,

    例如以前的國民黨政府就

    曾經把一些搞台獨的,

    “思想不正確”的人抓去綠島關起來,

    這樣才能打壓言論自由。


    而且要搞清楚「義務」和「打壓」,

    正如我沒有義務

    讓任何人在我的粉專留言宣傳,打廣告,

    就像「花花公子」雜誌

    沒有義務和任何成人女星續約,

    如果有個成人女星說:

    「希特勒萬歲! 殺S猶太人。」

    那麼「花花公子」雜誌當然

    沒有義務繼續和那個女星合作。


    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打壓言論,

    如果有位阿北說:

    「郝龍斌可以去死一死」,

    「被強暴的比被誘姦的便宜」,

    「30歲以上女性有3成未婚是國安問題」,

    「日本女孩子比較漂亮,

    台灣有些女性素顏直接上街嚇人」

    「沒去美國留學,是沒受文明訓練」,

    政府就因此對他罰款,送綠島管訓,

    這樣才是打壓言論自由。


    Mia Khalifa 隨時可以自己拍A片,拿到路上賣,

    只要美國政府沒有把她抓去關,

    美國就沒有打壓她的言論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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