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有沒有很熟悉?
「法院是00黨開的。」
「有黨證判生,沒黨證判死。」
美國人討論政治的時候
卻沒有這樣的說法,
也就是說,
相較於台灣人不信任司法獨立,
美國沒有這樣的問題!
許多台灣人可能會覺得:
「因為蔣介石的時代,
國民黨用司法迫害人民,
司法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所以才會造成人民不信任司法。」
可是台灣已經進入民主時代已經幾十年了,
卻仍然經常聽到:
「恐龍法官!」
「都是根據黨證判決!」
而且每次有官員涉嫌貪污,
無論檢察官有沒有起訴,
無論判決如何,
總是會有人質疑法院會受到政治影響。
為什麼美國就沒有這樣的問題?
簡單來說,原因是:
美國許多檢察官,法官都是民選的!
美國從立國以來,
就是真正的三權分立的國家:
「行政,立法,司法」都有選舉。
中華民國從專制時期,進入民主時代,
其實是慢慢地改變,並不是革命。
台灣從選市長,後來民選總統,選立委⋯
是一步一步來,民主不斷地進步,
但是到目前為止,
只有「行政」和「立法」部門是經由選舉,
司法改革已經在進行,
但是大多數的台灣人並不曉得
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官和檢察官其實是民選的。
有些人聽到法官民選,檢察官民選,
就會說:
「台灣人民程度不夠啦,
台灣人沒有法治概念,
沒能力選舉法官,選舉檢察官。」
有人說,法官是很專業的,
人民沒有那個專業概念,怎麼選?
那麼你投票選總統的時候,
你覺得你有能力當總統嗎?
並不是有能力當總統的人,
才可以投票選總統。
你只要能夠判斷誰是好總統,
就可以了。
這就像你去一個餐廳吃飯,
你覺得這間餐廳的菜很好吃,
你只要能夠判斷這間餐廳好不好,
並不需要有能力自己下廚,做出一樣的美食。
許多人對沒有見過的事物,
會感到恐懼,
其實法官民選,檢察官民選,
就跟選市長,選總統一樣。
想一下,
如果你的選區有兩個人參選法官:
1號候選人是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甘迺迪政府學院雙碩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政治學系政治理論組雙學士,並副修外文系,具中華民國司法官與律師資格,以及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
是一個有理想,個性正直,充滿抱負的年輕人。
2號候選人說他有矽谷經驗,
在美國很厲害,
號稱是蔣家後代,
他當法官絕對不會像以前的蔣家,
把意見不同的人都判死刑,
之前他在市長選舉辯論會上,
還公開使用「綠共」的字眼!
你會選誰?
你覺得誰會是依法判決的好法官?
誰會是公正的檢察官?
你需要懂六法全書嗎?
你需要知道六法是哪六法嗎?
其實都不用,
你只要聽過「六六大順」,
或去過六福村,沒去過也沒關係,
只要有基本的判斷能力就可以了。
法官選舉,檢察官選舉就和
選立法委員,總統選舉一樣,
在一個健康,正常的三權分立的國家裡,
原本就應該由選舉產生。
有些人看到檢調單位開始調查
「高虹安涉貪案」,就氣得跳腳,
抱怨檢調單位效率怎麼那麼好?
其實,在一個真正司法獨立的國家,
許多檢察官,法官經由民選,
才不會受到行政單位影響,
所以效率好的時候,人民會掌聲鼓勵。
台灣整天在抱怨恐龍法官,
就連檢調單位起動調查,
都被質疑太有效率,
這就表示司法改革
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需要大家幫忙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