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變成台北人之後,
除了探索台灣,我也發現一些奇怪的事情。
台灣選舉的時候,都會有一些宣傳車,
這是台灣的選舉特色,
直到我之前有一次倒垃圾時,
聽到垃圾車廣播
柯文哲的廣告喊話:
「請做好防疫….我是柯文哲。」
我當時感到奇怪,
為什麼台北市政府可以這樣?
行政不中立,幫市長打廣告?
後來有人質疑台北市政府
行政不中立的時候,
垃圾車廣播就改為
幫副市長黃珊珊打廣告(1)。
黃珊珊曾是親民黨籍政治人物,
後來退黨,現任臺北市副市長,
柯文哲表示會支持黃珊珊當市長。
不但如此,柯文哲執政7年來,
砸超過3.5億稅金做廣告行銷。
台北市政府編列了350萬
幫柯文哲做了「就職八周年紀念」,
柯文哲當市長從2016年一直到今年
花了納稅人2400萬做了文宣和廣告。
如果這種政策宣導是:
「不要站在捷運站出入口抽煙。」
「開車在十字路口右轉的時候要禮讓行人」
這種政策宣導都是應該的。
可是台北市政府斥資做了
什麼樣的文宣廣告呢?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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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長說:
「我認識的阿伯(柯文哲),
是一個直率的人,
他的外表看起來很嚴肅,
但是他做事情相當細心,
而且他很尊重專業,
所以我覺得學長是一個
非常有肩膀的阿北!」
工務局長說:
「我認識的阿貝是這樣的,
他是我跟過的第十任市長,
所以我在跟他這四年相處以來,
我認為,第一個他沒私心,
所以他大概是在一個市政的經營上,
他跟其他市長不一樣⋯」
產業發展局長:
「我覺得阿貝給我的感覺,就是速度,
非常快,走路快,做事快,決策快,
我舉一個的很有趣的故事,
我每次跟企業對話,或者商圈,
有時候會過吃飯時間,
需要用餐,沒事剛坐下來,
阿貝就說: 好,吃完了,上工。
我們大家都還沒動,
他就已經吃完了。
就是整個做事情
非常有效率,非常有速度。」
(影片連結放在本文最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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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上這個用納稅人的錢做的影片,
是政令宣導嗎?
這根本就是造神啊!
市長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幫自己造神嗎?
這不是用民眾黨的錢幫柯文哲打廣告喔,
這是你的納稅錢!
另外一支影片是柯文哲
和幼稚園的小朋友玩,
和老人在搏感情,閒話家常,
這是台北市的一個專案
花了120萬做了8支影片的其中2支!
議員苗博雅在議會上指責柯文哲:
「這2支影片就是這種純拍馬屁,
你的個人形象的影片!
你覺得這樣恰當嗎?」
柯文哲的回應:
「是這樣啦,預算就邊在那裡,
你要是看不順眼,就刪吧!」
請問各位,
柯文哲拿你們的納稅錢
做這種替自己造神的影片,
你同意嗎?
柯文哲指責民進黨養網軍 -「1450」,
卻是
「別人內宣不可以,
自己造神沒關係!」
台北市政府還花錢在聯合報打廣告,
宣傳台北市防疫很成功。
台北市政府甚至買了廣告,
在中時新聞網刊登:
「雙北1280月票,擬結合台鐵。」
整個廣告上面一樣是有柯文哲的照片,
台北市政府都還沒有做的事情,
就已經在打廣告,
而且完全沒有標示,
民眾看了還以為是新聞報導。
最近的盧市府賣社宅地案、捷運改線案,
宜縣林姿妙涉羅東土地重劃貪瀆案、
還有馬英九的賤賣三中案,
三案的共同點都涉圖利他人,
為什麼台北市長柯文哲
做這種造神的影片
圖利自己的政治仕途就沒關係?
其實台灣之前就通過了「1450 條款」,
任何政府部門如果
編列預算做文宣,必須標示出資的單位,
結果台北市政府做了一堆廣告
都沒有標示這是「台北市政府買的廣告」,
卻把這些廣告包裝成假新聞。
台灣的預算法明文規定:
「基於行政中立,
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
編列預算與平面媒體,廣播媒體,
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
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並
掲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
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請問各位,
台北市政府這些幫市長造神,
拿公帑來累積柯文哲將來的競選資本,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犯法了?
議員苗博雅在議會殿堂上
質詢柯文哲的時候,
柯文哲都是回應:「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可以犯法嗎?
是柯文哲不知道?
還是柯文哲覺得
“用納稅錢幫自己圖利”
你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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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北市垃圾車廣播從市長柯文哲改為副市長黃珊珊,質疑濫用市政資源拉抬選舉聲勢。
ttps://newtalk.tw/news/view/amp/2021-04-23/567858
2
台北市政府幫柯文哲打廣告,
可以從4分鐘開始看: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videos/40315532493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