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共匪的方法

    【抓共匪的方法】
    去年我有幸參與了台灣政府的國史館的 二二八歷史文件數位化工程。

    這是蔡政府的前瞻計劃下的一個專案,目的是把歷史文件做成線上資料庫,讓台灣的民眾都可以容易的看到這些歷史文件。


    我是資訊管理背景的人,小時候經歷黨國思想的教育,所以對台灣的歷史並不是很了解。


    我原本以為白色恐怖的背景是這樣:

    有一天蔣公邪惡的狂笑三聲,然後就下令屠殺台灣人。

    因為蔣公是中國人,而且是獨裁者,所以他就想殺台灣人。

    很多台灣人就被殺了。

    可是因為我參與這個文件數位化的專案,看了一些二二八相關的書籍,網路上看一些 YouTube,再加上國史館的許多同事都是歷史專家,在國史館上班 一年,所以明白了白色恐怖的背景和原因。

    要了解歷史,一定要了解背後的時空背景,

    對國民黨政權的最大威脅就是共產黨。 蔣介石和蔣經國建立的是一個特務體系。 目的是抓共產黨。

    要讓這個體制能夠有效地運作,要讓所有的警察和特務都會努力的抓匪諜,國民黨就建立了奬金制度。

    例如抓到一個地下組織的人,“壞人”被判刑幾年的,有奬金。

    但是抓到的是企圖推翻政府,“壞人”是無期徒刑的,特務就有更多的奬金。

    如果抓到共產黨,“壞人”是死刑的,“立功”的特務大概就是升官發財了。

    人性是貪婪的。 所以在這種制度下,原本只是去參加讀書會的大學生就被舉報為匪諜,原本只是有嫌疑,“嫌疑”就變成輕罪,輕罪就變重罪,重罪就改成槍斃。

    抓到越大的“壞人”,奬金就越多。

    所以就有大學生去參加個讀書會,就再也沒有回家了。

    所以就有醫生只是批評政府的政策,就失蹤了。

    其實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和現在支持台獨的朋友一樣,都是反共,想要保護國家安全。

    只是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犯了許多政府和企業都常犯的錯:

    “一個善意的政策,因爲忽略了人性的弱點,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當然,白色恐怖的歷史悲劇,也是因為蔣家有“寧殺錯一百,不放過一個”的想法。 所以在抓匪諜的 過程中,就有許多的無辜的人被殺,被刑求,被關冤獄。

    所有的政策都有其風險和副作用。

    例如提高最低薪資規定,或許可以幫助那些在低薪產業的人,但是副作用有可能是物價上漲,甚至產業外移。

    例如政府在公共場合設置監視系統可以降低犯罪率,副作用卻是犧牲了人民的隱私,同時多了一個政府控管人民的工具。

    如果制定法律,懲罰那些立場已經是被中共收買的媒體,讓政府控管媒體的結果,就增高了將來政府成為極權政府的風險。

    當我們想要抵擋外敵的時候,我們常常忽略了自己的政府才是對人民的自由最直接威脅。

    那麼我們該怎麼辦?

    美國也會抓匪諜,那他們是怎麼做到抓匪諜的時候,同時也保障人權呢?

    因為美國政府的制度是三權分立,政府的權力分散而且互相抵制,所以政府在執行任何政策的時候,都不會走得太極端。

    台灣政府設置的NCC 用意是好的,因為媒體應該有適當的監督。

    但是政府缺乏制衡 NCC 的功能。

    例如 NCC 可以對立場偏頗的媒體開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電視新聞所謂未求證、不實報導,一口氣對四家電視台新聞內容做出處分,其中中天新聞「鳳凰展翅」、「大使盯場」2則報導合計破罰100萬元;

    雖然我也想帶汽油桶和火柴,一把火把中夭燒了。

    但是我反對 NCC 對中夭開罰。

    因為這樣的制度沒有三權分立的概念。

    現在的 NCC 有行政加上司法的功能。 這是不對的。

    應該是 NCC 對中天提出告訴,然後雙方有律師,法院判決之後,法院做出決定是否對中天開罰。

    舉例一個拍成好萊塢電影,美國的真實歷史事件,美國在打越戰的時候,戰況不好。

    美國國防部為了怕影響軍心,隱瞞了戰況不利的事實。

    華盛頓郵報卻偷了五角大廈的機密資料,把戰況不利的事實公開在報紙上。

    所以國防部就對華盛頓郵報提告。

    結果官司判決華盛頓郵報獲勝。 理由是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不應該隱瞞事實。

    (《郵報:密戰》是一部於2017年上映的美國劇情電影,由史蒂芬·史匹柏執導)

    重點不是誰打贏了官司,重點是在:

    美國國防部不能直接對媒體開罰。

    行政和司法是分開獨立的。

    這是權力制衡的概念。

    NCC 現在會對被中國收買的媒體開罰,

    那麼下次如果國民黨選贏了,

    NCC 會不會成為國民黨控制台灣媒體的工具呢?

    現在我們台灣人也知道了中共入島,入腦,入侵的事實。

    我們要立法抵擋外敵時,或許也應該想想,

    如果在白色恐怖時期,臺灣有獨立的司法制度,有三權分立制度,

    抓共匪的時候,悲劇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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