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飛帆你錯了!


    之前民進黨爆發性騷擾案,

    被各界指責民進黨沒有妥善處理性騷擾案,

    沒有盡力幫助申訴者。


    調查之後,

    調查報告指出當時當時擔任副祕書長、

    負責督導婦女部的林飛帆並沒有過失,

    他並沒有壓案,他也沒有包庇別人。


    報告指出:

    「時任副秘書長林飛帆的作法與本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辦法〉等相關法規,並無相違」,換言之並沒有包庇或吃案之情事。


    民進黨的黨主席賴清德

    也表示會檢討黨內性騷擾申訴的處理制度。


    可是林飛帆卻仍因為此事宣布退選表示負責。


    許多人可能會覺得林飛帆願意扛責任很好,

    可是我認為林飛帆做錯了!

    他的退選其實會傷害未來的民進黨。


    為什麼?


    我在台灣的那段時間,

    深深體會到台灣的許多事務,

    和制度上有嚴重的權責不分的問題,

    權責不分會造成「真正該負責的人沒負責」,

    也會造成「不尊重專業」的問題。


    舉例來說,之前台北市發生

    捷運站的電扶梯失速下滑造成 30人慘摔,

    當時許多網友就指責柯文哲市長。


    有追蹤「外國倫看台灣」的朋友應該知道

    我最不喜歡的政黨是誰,

    應該會知道我對柯文哲這個人的看法。


    我寫了很多篇文章評論柯文哲的作為(1),

    我批評民眾黨的議員(2),

    我批評民眾黨的市長(3),

    我批評民眾黨的黨綱(4)。


    我的政治立場是非常清楚的,

    但是我就事論事,

    我認為手扶梯的維護工程

    需要有證照的技師,

    而證照的價值就在其背後的專業,

    以及持照者必須負責任的制度。


    手扶梯故障出意外,當然是

    執行維護工程的技師必須負責,

    這不應該是市長的責任(5)。


    儘管我不想幫柯文哲辯護,

    但是台灣這種權責不分的文化必須改變,

    『所有的事情都怪市長和總統』

    的思維並不會解決問題,

    只有面對問題的真正原因,

    台灣才會有安全的環境,

    台灣才能進步。


    而之前爆發的民進黨內

    性騷擾未妥善處理的事件,

    調查報告都還沒有完成的時候,

    國民黨就要指控林飛帆,

    那是他們不在乎是非真相,

    用政治立場説話。


    可是當林飛帆因為黨內

    一個處理不當的案件就退選,

    林飛帆就立下了先例:

    「發生性騷擾案如果處理不當,

    即使沒有做錯事的人就應退選。」

    這就不對了!


    在美國,性騷擾案的處理流程通常

    都是當事人(吹哨者)告知人事部的主任,

    這是人事部的職責做公平,中立的調查,

    這不是總經理,總裁,或主任的責任,


    而任何在職的主管不可以壓案,

    案件交給“人事部”處理之後就不應該介入,

    主任不可以干涉後續調查,

    應該避免用權力干涉案情調查的嫌疑,

    這才是應有的性騷擾案的處理制度。


    林飛帆,這位前副秘書長卻因此退選,

    這是一種「權責混淆」的表現,

    他把並非自己責任的事情自己身上攬,

    而且就算制度尙未建立之前,他有相關責任,

    他也沒有處理不當。


    可能由於他對受害者的同情,

    林飛帆感覺自責,這可以理解,

    可是他這種權責不清的做法,

    卻進一步加深了台灣社會

    「權責不分」的亂像,

    而且更糟的是,

    他造成一個不當的「先例」。


    「先例」經常會成為後來的標準,

    如果創下「不當的先例」,

    就會傷害將來的台灣。


    舉例來說:

    將來如果有人在選舉舞台上,

    公開鼓吹大家去批鬥對方的支持者,

    當有人說:

    「你這樣做不對耶! 

    批鬥對方陣營的支持者,

    是一種沒有民主概念,製造社會對立,

    甚至會傷害對方支持者的人身安全。」


    這時候那位不尊重民主的候選人

    就會說:

    「之前有個人叫做高虹安,

    她就是這樣做啊,你當時又沒有罵她,

    憑什麼現在來罵我?

    你這是雙重標準!」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總統大選前有人指控

    賴清德幾十年前曾經性騷擾,

    民進黨說:「你沒有證據呀,

    你如果這樣抹黑,抹黃,

    那我們就吿你!」


    這時候對手就會說:

    『之前你們民進黨有個豬哥性騷擾,

    被指控的人說要提告的時候,

    你們民進黨的王世堅就說過:

    “男子漢大丈夫,敢做就要敢擔當,

    做了以後還找律師辯護,

    這實在更令人覺得可恥。”


    先例是這樣,怎麼現在標準變了?

    被指控就不應該辯護,就應該要認錯,

    要知恥啊,要退選啊!  』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在總統大選前,突然有人說

    她曾經在賴清德管理的部門裡遇過性騷擾,

    卻沒有獲得完善的處理。


    即使調查結果指出賴清德

    沒有違背規定,也沒有壓案。


    這時候國民黨就可以說:

    「之前林飛帆就很負責的退選了,

    為什麼現在賴清德就不用退選?

    為什麼雙重標準? 為什麼現在就護航?」


    請問如果這種事情發生了,

    將來你們民進黨如何辯解?


    所以我這段時間不斷地呼籲:

    不要未審先判,應該要釐清事實真相,

    讓該負責的人負責,

    不要冤枉無辜的人。


    可是綠營的許多議員迫不及待地「伸張正義」,

    一些議員以為自己是法官,

    甚至開始公審「被指控的人」,

    而現在林飛帆還創下先例:

    調查報告指出他沒有壓案,

    他沒有做不道德的事,他仍然退選。


    我認為綠營這段時間的所作所為,

    表面上看起來充滿正義感,

    實際上不但混淆了權責的觀念,

    影響了建立正常制度的方向,

    也會傷害將來無辜,被無端指控的人。


    好的政治家應該考量自己的論述和做為

    都可能會成為重要的先例,

    政治家應該思考如何

    幫助台灣建立一個權責分明,

    實事求是的社會。


    =====

    1

    柯文哲用市政府的預算幫自己打廣告,行政不中立,簡直就是貪污的行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37TKcQY6vQdtXk28Zi3KxE4TdyqqBdttLUc7EGFFGxSubhRgpaj2FLSCPogHKvH6kl&id=2215342485444941


    2

    我之前評論民眾黨的議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cQVnysgHXu5B9SSvNN2pk6tjo97RjyfVXhMnqubuvAq7tgzumRb8bbRpMZfHqA2tl&id=100069882532671


    3

    民眾黨的高虹安的“新政治”是「鬥爭文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d5cDwdV4Z2sTvRx8FjYtEjzgjkonNakpwmCop4PxHxsMRekgSY4LPPwfpthfmsAYl&id=100069882532671


    4

    民眾黨的黨綱:

    為妳把月亮摘下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JCK7zLRhzrzBdPUk5rGitDLpRJXsDZNt38bvnQ43SGZWqpnmvDF8znT69pvj3JUYl&id=2215342485444941&mibextid=qC1gEa


    5

    台北市捷運的手扶梯意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kSeQFjNktgXuWJgYXCW6b9ztaMraygJfc7MABEi2TKL39oP8eyP9sVtht15in59kl&id=2215342485444941


    本文分享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2X6TNzFhXXCtXmZvbzA7P47yYmr7d125XTFbxsdQiF6i1Zw57GeXt8LB3Ryb3qfX6l&id=10006988253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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