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請咱來拚掃,
其實也有幫助咱
的意思,
咱著愛認真做…」
那一年,媽媽帶著我和妹妹到了美國,
我們週末一起去做清潔工的工作。
媽媽告訴我:
別人請我們打掃,
其實也是要幫助我們的意思,
我們應該要認真做。
當時,我13歲,我們剛到美國,
當然不會說英文,看不懂英文字,
所以在當時,
我們和「博客來的不識字清潔阿姨」一樣,
我們都是「不識字的清潔工」。
不同的是,
我們的雇主對我們很好,
後來我和妹妹長大了,
大學畢業後靠自己工作賺錢,
我們家的日子過得很很好。
以前請我們家去打掃的人,
和我們家一直都是好朋友。
博客來欺負不識字的清潔阿姨,
假承攬真僱傭,
剝削辛苦工作了20年的清潔阿姨。
陳又新律師見義勇為,
他義務幫清潔阿姨,沒報過價。
博客來道歉並願意賠償,
過程中發現清潔阿姨
不是要獅子大開口,
更不是要撕裂關係,
只是想拿回該有的權益而已,
最後也達成和解。
清潔阿姨是老實人,
她覺得不必讓公司名譽掃地、
連總經理都換人,
我覺得她是個單純的人,
她並不會想趁機
上電視哭哭啼啼的
哭訴財團欺負她,趁機撈一筆錢。
每個人想要的公平正義不一樣,
掃地阿姨覺得博客來
要做的賠償已經足夠了,
卻有許多人覺得:
「掃地阿姨沒有繼續和律師
一起對博客來告到底
就是掃地阿姨忘恩負義。」
我們不是當事人,
真的不需要幫別人定義
什麼才是符合她的公平正義。
我把博客來列入黑名單,
永遠不會跟他們買東西,
那是我自己的決定,
我不會要求別人怎麼做。
有些事情是當事人
自己心甘情願就好,
就像之前日本大地震,
台灣人的熱情捐款,
但是台灣人並沒有期待
日本人將來應該如何報答。
美國曾在阿富汗,在越南
幫他們打壞人,
結果當地人選擇塔利班,選擇共產黨,
美國人也沒有因此覺得他們忘恩負義。
我覺得博客來的清潔工阿姨事件
已經是一個好的結果,
當事人滿意了,
律師也成功地幫助阿姨獲得賠償,
這是陳又新律師的初衷。
試想一下,
如果前首相安倍晉三先生還在,
他看到台灣有一群人現在
又吵著要小三通,要加強和中國貿易,
他會不會氣著說:
「中國無預警的
禁止台灣鳳梨進口的時候,
我還曾經在我臉書
幫你們台灣人推廣鳳梨耶!」
試著尊重別人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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