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雨無阻的守護


    那天是我們英文社團的一個好朋友的喪禮,

    這個在台北的英文社團人數不多,

    喪禮那天,儘管是在上班時間,

    社團的成員幾乎都來了。


    一直到喪禮那天我才知道

    原來 Uncle Tim 是台灣國軍的中將,

    喪禮現場一大堆人,幾乎都穿著軍服,

    黃復興黨部的人,還有好多將軍都來了,

    喪禮的最後,憲兵在棺材上蓋上國民黨的黨旗,


    喪禮結束後,我們英文社團的人一起去公館喝咖啡,

    我們每個人輪流分享以前

    自己和 Uncle Tim 在英文社團的互動,

    以及對他的思念。


    看到老先生 uncle Tim 的喪禮

    除了覆蓋國旗,還覆蓋黨旗,

    那麼相較於中華民國的國軍,

    美軍效忠誰?


    一般的台灣人大概會覺得:

    「美軍當然是效忠美國,不是嗎?」


    那麼問一個有趣的問題:

    如果有一天美國人民覺得國家走偏了,

    想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

    如果有一群美國人要革命,

    想推翻現在的美國政府,建立新的國家,

    那麼美軍應該效忠原來的政府還是成為反抗軍呢?


    或許有人會覺得,

    美軍的最高指揮官美國總統,

    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

    那麼美軍應該要效忠總統,

    站在總統那一邊就對了。


    那麼如果有一個總統覺得民主不好,

    想要獨裁專制,政治任期到了也不肯下台,

    如果有人反抗,總統就命令軍隊鎮壓,

    那麼軍隊是否還要聽命於總統呢?

    如果軍隊不是無條件的聽命於總統,

    那麼美軍就不能算是效忠總統,不是嗎?


    所以美軍到底效忠誰?


    其實美軍入伍的時候,都必須發誓,

    誓辭就透漏了答案:

    I, _____,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and that I will obey the orders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orders of the officers appointed over me,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and the 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 So help me God." 

    (1)


    「我,_____,鄭重宣誓(或申明)我將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反對所有國內外敵人;我將對此抱有真正的信仰和效忠;並且我將服從命​​令美國總統和被任命為我的軍官的命令,根據規定和軍事司法統一法典,所以求上帝幫助我。」


    這個誓辭的關鍵是在開頭的

    「我將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


    誓辭包括服從長官命令,

    但這個「服從」是建立在捍衛憲法的基礎上。


    如果美國總統說:

    「美國憲法是狗屁啦,

     中國現在有錢了,

     21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

    我們要自經區呀,

    建個愛情摩天輪中國人才會來觀光啊,

    這樣我們才能發大財。」

    然後總統命令美軍要「合作代替對抗」,

    叫大家把槍放下,

    還要去跟共產黨簽和平協議....


    這個時候美軍就不會聽命了。

    因為大家當兵入伍的時候,

    就發過誓要維護美國憲法。


    任何人,不論是外國的敵人,

    還是國內想要破壞憲法的人,

    都是美軍的敵人。


    相較之下,台灣國軍的宣示則是:

    「余敬謹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實行三民主義⋯」(2)

    無論時代如何演變,

    都必須忠於這個國名,國號不能改,

    就算政府不遵守憲法

    也要維護這個國家,

    例如以前的國民黨就

    宣稱因為正在和共產黨打仗,

    所以不能像平常一樣遵守憲法,

    要用動員戡亂的特殊規定,

    以前的那兩位蔣總統就可以凍結憲法,

    只要宣稱自己仍然

    是三民主義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台灣有一個核心問題:

    台灣缺乏一個

    合乎三權分立原則,合時合宜的憲法。


    許多台灣人以為美國人的愛國

    就和台灣人愛台灣一樣。


    其實「美國人的愛國」

    和台灣人想像的愛國是不一樣的。


    美國人的愛國是建立在認同

    美國憲法和美國價值觀。


    美國的價值觀最具體的呈現是在獨立宣言,

    簡單來說,

    「自由,追求幸福」是美國的價值觀。


    而這個價值觀的具體化,則是寫在憲法的規範。

    美國的12年國民義務教育

    讓小朋友從小就學習美國憲法,

    所以一般人在上大學之前,

    對於「言論自由,宗教自由,三權分立,

    政教分離,法治國家」都有基本的概念了。


    憲法是有條文的制度,

    是美國人認同的最大公約數,

    美國人認同憲法背後的理念,

    所以儘管美國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

    是一個多元國家,

    大家有不同的想法,

    但是大家仍然會團結在美國憲法下。


    台灣人的愛國卻不一樣,

    中華民國的愛國包括了: 

    血緣,種族,土地和資源。


    例如統派常常說因為祖先是中國人,

    所以要兩岸一家親,

    甚至獨派也會說台灣人是自己的種族,

    或是強調祖先其實不是中國人,

    所以台灣不應該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些概念其實都是建立在種族主義上。


    而台灣的價值觀則從以前

    「當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種族)」

    進化到現在的「愛台灣」。


    至於愛土地,也就是這些年開始流行的

    「吃台灣米就應該愛台灣」

    這是對這塊土地的認同,是比較進步一點,

    這個概念有點像是:

    「既然我住在這,就應該要認同這裡。」


    可是這種愛國還是有問題,

    例如現今至少有幾十萬台灣人在中國工作,

    他們住在中國,賺中國錢,吃中國米,

    那麼他們就應該愛中國?  


    難道愛國就應該要留在台灣,

    不可以出國工作?

    那可以去澳洲打工度假嗎?


    可見這種「用了台灣的資源,就必須忠於台灣」

    是有問題的,

    因為這有點像交易: 

    既然得了台灣的好處,就應該回饋台灣。


    至於「愛資源」,這是從以前的

    「山川壯麗,物產豐富⋯東亞稱雄⋯⋯」

    的概念,轉換到現在的

    「在國際比賽得獎,

    凝聚了台灣人的認同」其實是很相近的概念。


    什麼是台灣價值?

    是出國比賽贏金牌?

    是台灣南波萬?

    還是台灣的經濟成就?


    因為國家目前的成就還不錯,

    所以才認同這個國家?

    因為國家強,有面子才有認同感,

    那麼如果台灣在國際比賽表現不好,

    或是經濟不好的時候,

    就不愛台灣了嗎?


    所以中國的大外宣,還有統派

    很喜歡宣揚中國的強大。


    然而這種「因為國家強大才愛國」

    對美國人是沒用的,

    因為美國人認同的是價值觀和憲法,

    並非國家的強大。


    相較於美國總統稱讚美國憲法

    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

    台灣目前使用的是中國人制定的憲法,

    許多台灣人不認同,經常討論要修憲,

    因爲台灣被中華民國憲法綁住了,


    不論是中華民國,

    還是許多人想要推動的台灣國,

    這兩個「國」背後都沒有明確的價值觀,


    而台灣人在沒有明確的價值觀和

    缺乏正常的憲法的情況下,

    目前只有籠統的「愛台灣」,

    所以仍然有:

    「兩岸一家親才是愛台灣」,

    「不講主權,賺大錢才是愛台灣」,

    或是統派整天宣揚中國有多進步,

    覺得自己是土地遼闊的中國大陸,

    有幾十億人的國家超有面子,

    建立在「強國」的愛國觀念下,

    所以統派覺得讓台灣成為

    中國這個大國的一部分也是愛台灣。


    相較於中國文化的「效忠」國家,

    美國人是凝聚在一個共同的信念,


    相較於中華民國的國軍效忠黨國,

    美軍守護憲法,

    守護著 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 的信念。


    ========

    1.

    美軍的宣示規範:

    (Title 10, US Code; Act of 5 May 1960 replacing the wording first adopted in 1789, with amendment effective 5 October 1962).

    https://www.army.mil/values/oath.html

    https://history.army.mil/html/faq/oaths.html


    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F0040021&flno=63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依本條例第五十八條所定服軍官、士官役者,應行效忠宣誓,其誓詞如下:

    余敬謹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實行三民主義,遵守國家法令、捍衛國家,保護人民,服從長官命令,終身保守機密,克盡軍人天職,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分,謹誓。



    照片是我在美國軍人公墓(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 拍攝的。

    無論是陽光明媚,

    或是颶風正在穿過墓地,

    在無名烈士墓前,

    總會有最優秀的美國士兵看守墓地。 

    自 1937 年以來,每週 7 天、

    每天 24 小時一直有軍人守衛。

    而且有全世界最嚴格的輪班:

    以 24 小時輪班值守兩小時值班。 

    在那個時候,他們會反複數到21,

    這是21響禮炮的代表,是軍人給予的最高榮譽。 


    守衛的動作是一個七個步驟的過程。

    沿著 63 英尺長的黑色墊子行進 21 步。

    朝古墓轉身 21 秒。

    轉身面對墊子的反方向,

    武器換到外肩,等待21秒。

    3 月 21 日走下墊子。

    轉身面對墳墓21秒。

    轉身面向相反方向,

    武器移至肩外,等待 21 秒。

    重複直到士兵換崗。


    1937年至今,

    無論颳風下雨,從來沒有間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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