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聯合報刻意刊登的誤導消息!
聯合報轉載網友在加拿大的華人超市
拍攝的豬肉照片,誤導大家
加拿大政府「有強制」標示克萊多巴胺。
照片裡的是一個標榜純天然,有機的豬肉,
這是廠商自主標示不含克萊多巴胺。
我已經請我的加拿大朋友
幫我在加拿大的超級市場拍照,
很清楚的看到,許多豬肉產品
都沒有標示克萊多巴胺。
美國,加拿大…
這些允許克萊多巴胺的國家
並沒有“強制”規定要標示克萊多巴胺。
他們都和台灣一樣,
廠商可以自主,自願的標示。
而有些產品強調有機,
強調是純天然的產品所以自願標示,
並非政府強制標示喔。
在國與國的貿易互惠,就必須遵守國際規則,
國際除了針對「最大殘留濃度」
和「每日容許攝取量」設定規則,
他們連「如何標示」也都規定好了。
WTO架構下有《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BT),
裡面規定:
成員國若須標示貨品對人類的健康或安全造成風險,必須以國際既有的權威性科學證據為依據。
也就是說,
就必須是真的會超標影響到健康的你才能標。
而目前萊劑已經有國際認證的科學標準 CODEX,
這種標準的概念就是「你再怎麼吃也不可能超標。」
現在因為萊豬議題,有些人刻意誤導
「既然來萊豬沒問題,為什麼政府不強制標示?」
容我解釋政府規範產品標示的概念,
舉例來說,
消基會曾經公布嬰幼兒米製副食品重金屬殘留抽驗結果,隨機抽驗20件樣本中,就有4件檢出重金屬鎘,其中2件都是旺旺集團旗下宜蘭食品代工,包含旺仔營養精純米餅、三立乳兒米餅,最高超標近7倍。
請注意是「超標」!
任何產品,在殘餘量符合標準一下,
就是怎麼吃都不會出問題,
只有在殘餘量超標的時候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所以對食品的把關,
「確認有毒的東西不能超標!」是政府的責任,
既然已經在安全標準範圍內,自然就沒有必要標示。
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會:
「允許有毒含量超標的食品,然後強制標示。」
超標的產品就會被強制下架了,
還需要標示嗎?
抽驗產品是政府的責任,
沒有一個國家會
「允許有中毒風險的食品,
然後標示讓消費者選擇。」
所以像這種問題:
「既然萊豬沒毒,
為什麼不強制標示?」
這其實就和
「既然擔心旺旺含重金屬,
為什麼政府不強制標示?」
的錯誤概念是一樣的。
合乎規範的殘餘量,原本就不需要標示,
法律規定要強制標示的,
反而是「每天的攝取量」,
例如許多食品有強制標示含糖,鹽,脂肪含量⋯
每天要吃多少鹽或是糖
才不會超出每天應有的攝取量?
這需要消費者自己注意,
這需要消費者自己規劃,
所以這種內含物才是有法規強制標示的,
美國是這樣,加拿大,日本,各國都是這樣。
再說萊豬,
台灣自己規定的已經比 CODEX 還更嚴格,
都已經在國際認證的安全更安全標準下檢驗進口,
任何人再怎麼吃也不可能超標,
所以原本就不需要標示克萊多巴胺,
而且 WTO 認為,
強制標示「此商品含有萊劑」,
是構成不必要的貿易障礙行為。
現在網路上有許多不實訊息,
聯合報這樣「轉載網友的質疑,卻不查證」
的行為是刻意誤導,
這種用「標題殺人」的方式誤導大眾,
我們應該譴責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