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笑死! 檢討在野黨?

     

    最近在網路上流傳這句話: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這句話的意思是: 

    「指出在野黨不對是很可笑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執政,所以不可能犯錯,

    人民應該監督執政黨才對。」


    我舉幾個例子,

    大家可以想想看,

    「可笑!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這樣的論述是否合理。


    1

    之前台中市長盧秀燕,和 AIT處長見面的時候,

    盧秀燕不顧外交禮儀,當面表達:

    「市民反對放寬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不應該質疑「在野黨沒有科學根據,刻意抹黑台美貿易進展。」

    不應該批判「盧秀燕不顧外交禮儀,

    有為自己的政黨宣傳而不惜傷害台美外交關係」的嫌疑。


    2

    當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反同論述」?


    3

    國民黨幾乎每個黨主席,

    包括朱立倫都去過中國和習近平握手致意,

    並且會一塊宣示兩岸同屬一中,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那麼台灣人就不應該批評「兩岸同屬一中」論述?


    上面三個例子,就可以看到

    「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它否定了讓大家就事論事的探討空間,

    也等於是給在野黨的立場「無敵星星」,

    「你只可以批判執政黨的作為,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立場。」


    我相信大多數的台灣人有基本的邏輯判斷,

    大部分的人懂得「對事不對人」,

    我們探討的是事情的對錯,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論述或是作為」

    不但邏輯不通,

    其實這背後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這種論述顯示了這些人以為:

    「現在的民主制度下的政府

    就像以前戒嚴時的蔣家ㄧ樣,

    可以為所欲為,

    可以不考量民意,

    可以不用妥協,不用協商。」


    可是事實不是這樣,

    舉例來說,

    上次台灣人民公投的結果: 

    繼續使用中華台北參加國際比賽。

    這是台灣人民的選擇,

    就算執政黨也無法違背,


    除了公投結果,

    民主國家通過的法案

    通常都是不同黨派協商,妥協後的決策。


    所以在網上經常看到的一些論述:

    「可笑!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顯示了這些人還活在「君天下」的年代,


    正常的民主國家

    是在一個法治的社會裡,全民共治,

    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責任。


    我在美國從來沒看過

    「不應該檢討在野黨」這樣的論述,

    因為「君天下」是兩百多年前

    美洲殖民地的人才會有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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