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流傳這句話: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這句話的意思是:
「指出在野黨不對是很可笑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執政,所以不可能犯錯,
人民應該監督執政黨才對。」
我舉幾個例子,
大家可以想想看,
「可笑!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這樣的論述是否合理。
1
之前台中市長盧秀燕,和 AIT處長見面的時候,
盧秀燕不顧外交禮儀,當面表達:
「市民反對放寬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不應該質疑「在野黨沒有科學根據,刻意抹黑台美貿易進展。」
不應該批判「盧秀燕不顧外交禮儀,
有為自己的政黨宣傳而不惜傷害台美外交關係」的嫌疑。
2
當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反同論述」?
3
國民黨幾乎每個黨主席,
包括朱立倫都去過中國和習近平握手致意,
並且會一塊宣示兩岸同屬一中,
根據「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那麼台灣人就不應該批評「兩岸同屬一中」論述?
上面三個例子,就可以看到
「不應該檢討在野黨」的論述
它否定了讓大家就事論事的探討空間,
也等於是給在野黨的立場「無敵星星」,
「你只可以批判執政黨的作為,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立場。」
我相信大多數的台灣人有基本的邏輯判斷,
大部分的人懂得「對事不對人」,
我們探討的是事情的對錯,
「不應該批判在野黨的論述或是作為」
不但邏輯不通,
其實這背後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這種論述顯示了這些人以為:
「現在的民主制度下的政府
就像以前戒嚴時的蔣家ㄧ樣,
可以為所欲為,
可以不考量民意,
可以不用妥協,不用協商。」
可是事實不是這樣,
舉例來說,
上次台灣人民公投的結果:
繼續使用中華台北參加國際比賽。
這是台灣人民的選擇,
就算執政黨也無法違背,
除了公投結果,
民主國家通過的法案
通常都是不同黨派協商,妥協後的決策。
所以在網上經常看到的一些論述:
「可笑! 現在誰執政? 檢討在野黨?」
顯示了這些人還活在「君天下」的年代,
正常的民主國家
是在一個法治的社會裡,全民共治,
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責任。
我在美國從來沒看過
「不應該檢討在野黨」這樣的論述,
因為「君天下」是兩百多年前
美洲殖民地的人才會有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