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忽略的房事


    提到買房,

    幾乎所有的台灣人都認為

    台灣人愛買房是因為

    「有土私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

    其實台灣人很重視買房

    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一般台灣人並不自覺。


    我在台灣的租屋經驗是這樣,

    我去新竹租了一個月一萬六

    獨門獨戶的房子,我想說兩面都有陽台,

    可以曬衣服棉被,可是很快就發現

    陽台經常有煙味,拿出去曬的衣服

    拿進來都是煙味,覺得很後悔,

    跟房東講到這件事,房東說:

    「人家在他的陽台抽煙那是他的權利呀,

        這個我們不能管。」

    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美國人的觀念是:

    不可以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

    而傷害別人的權益,

    可是在台灣,卻是抽煙的人最大。


    然後就發生了一件夢魘。


    在我租的那個很漂亮的新家,

    我每天晚上被蟲叮咬,

    癢得睡不著,

    我一開始不曉得那到底是什麼,

    上網查才知道是床蝨,也就是 bed bugs.


    這是一種會吸人血的蟲,

    和衛生環境無關,

    就像蚊子一樣會叮咬,

    可是被叮之後,

    會癢將近一個星期,

    床蝨是夜行性的蟲,

    平常是看不到足跡,

    通常都是清晨四點左右,

    也就是人類睡得最熟的時候開始吸血覓食。


    那段時間我用盡各種辦法,

    無法解決床蝨,

    弄得我不敢睡覺,因此每晚失眠,

    最後只好告知房東我要想提早解約。


    房東是個老太太,她覺得遇到奧客,

    我原本擔心她會扣我一個月房租,

    幸好仲介人很好,努力的幫我向她解釋,

    最後房東扣了我3000台幣,

    我那次的租房經驗,

    簡直是「落荒而逃」。


    我在台灣當房客,

    同時也在美國當房東。


    我美國的房子

    第一次出租的時候,

    因為當時沒經驗,不太會挑房客,

    結果很快就遇到

    房客開始耍賴不付租金的狀況,

    美國是法治國家,

    什麼事情都只能跑法院,

    我從申請驅逐令,

    一直到房客終於搬走,

    整整耗了將近三個月,

    損失大約4000美金。


    美國的法律注重公平交易,

    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如果房屋裡面有發霉的狀況,

    或是有任何問題影響居住品質,

    房客都可以不繳房租。


    武漢病毒爆發之後,

    美國的 CDC 就宣布政府

    暫停審理驅逐令,

    我在臉書的房東社團裡,

    看到有房東貼文哭訴他

    已經將近一年收不到租金,

    房客已經累積欠了兩萬多美金,

    他壓力很大,欲哭無淚。


    我的其中一個房客也開始不付房租,

    我小心翼翼地寫 email 很有禮貌

    請問她是怎麼回事。


    她拖拖拉拉的過了幾天才回我,

    說她被隔離所以沒有回我,

    難道在旅館都沒有網路?

    我覺得她只是找藉口不交房租,


    在溝通的過程中很快的我就可以感覺到,

    她想趁這個機會不付房租,

    她開始說我沒有同情心,

    疫情期間還催人交房租,

    當時我壓力很大,很怕言語中得罪她,

    怕她不付租金又不搬走,

    因為平常的驅逐審理就要將近三個月了,

    她一旦不付房租,

    等到政府開始再度審理驅逐房客,

    可以想見美國地方政府

    已經堆積如山的驅逐案件,

    要多久的時間才能驅逐房客? 

    很有可能六個月都趕不走她,

    保守估計我至少會損失一萬美元。


    幸好最後在她不斷刁難之後,

    她自己搬走了,

    雖然她沒有繳最後一個月的房租,

    但是整體來說我的損失沒有太嚴重,

    我已經謝天謝地了。


    我之前在台北租房的時候,

    退租的時候我把房子打掃得乾乾淨淨,

    比搬進去的時候還更乾淨漂亮,

    房東也答應我會退我所有的押金,

    結果他居然說轉帳費用要我出,

    所以退我押金的時候還扣台幣$30, 

    雖然台幣$30只不過$1美金,

    但是我覺得非常的不合理,

    因為退還押金就像還錢一樣,

    欠多少錢就應該還多少錢,

    怎麼可以把房東的營運費用

    轉嫁到房客身上?


    我在台灣幾次租房的經驗,都深深覺得:

    「我要是像你這樣當房東,

        在美國早就被告到破產了!」


    在美國是公平交易,甚至房東怕房客,

    我發現台灣的法律並沒有保護房客的權益,

    造成在台灣當房客是弱勢族群。

    而這造成了許多台灣人

    想買房子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般台灣人只是覺得房價很高,

    卻忽略了政府沒有保障租客的權益

    造成更多人想要買房,

    進一步推高了需求,也推高了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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