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一些餐廳會在門口標示: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service to anyone.”
這個常見的標示是商家告知顧客:
我們有權利不服務你。
例如一個客人如果渾身發臭,衣衫不整,
這個店家當然不希望這樣的客人
留在店裡,因為這會影響店家的生意。
如果法律規定餐廳都必須
公告他們的審核標準,
那麼無論這個店家的審核標準是什麼,
一定都會有例外的狀況發生,
商家必須有權利自由心證,有彈性,
舉例來說:
有一間高級餐廳規定不可以赤腳,
不可以穿拖鞋進入,
結果有個人穿著西裝打領帶,穿皮鞋,
可是他覺得自己是超人,所以內褲外穿,
把大紅色的內褲穿在外面,
當他被高級餐廳拒絕的時候,
他就說:「你的規定裡有
「不准內褲外穿」這一條嗎?」
可見審核標準必須可以自由心證,
而且審核標準也可能與時俱進,隨時可能改變,
舉例來說我很不喜歡貼標籤這樣的言論,
儘管貼標籤在台灣很流行,
但是我在我的文章都
盡量不要使用標籤,
如果有讀者使用「貼標籤」的留言,
我都會考慮刪除,例如辱罵黑人的標籤,
侮辱女性的標籤,
可是有些標籤是在模糊地帶,
例如以前在美國都是稱呼非法移民為 illegal immigrants.
我覺得這樣的稱呼也無傷大雅,
可是現在的趨勢是稱之為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也就是無證客。 那麼審核的標準否要與時俱進,
那也是每個人的自由,
可是一旦強迫社群媒體公布審核標準,
那必定給社群媒體帶來困擾。
如果你問我:
「粉專的審核留言標準是什麼?」
我的答案是:「我爽就好,!」
要如何審核在我粉專的留言是我的自由,
而且我的標準也會因為時事,
和我的認知改變而改變,
我不會是什麼公布我的審核標準,
然後自取其擾。
既然審核標準原本就是有彈性的,
就不應該強迫社群網站
公開他們的審核標準。
強迫社群網站,或是任何有布告欄的公司,
團體公開他們的審核標準是不公平的。
等到有一天,政府強制社群網站必須
公開他們的審核標準的時候,
就是政府開始審核社群網站的第一步了。
通向地獄的道路都是善意鋪陳的,
我之前去中國旅遊的時候,
可以自由的使用臉書,
當政府開始管控社群網站,
就是邁向錯誤方向的第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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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或許有人會說:「只是呼籲臉書要公開他們的審核標準,又沒有要通過法律強制任何媒體或是社群網站公開審核標準,幹嘛這麼緊張?」
這樣的論述我不認同喔,推廣理念的最終目的就是將理念法制化,或是把理念變成政策。
圖片裡是著名的小說《一九八四》,描述 每個公民都受到當局的持續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