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制的政府,有自由的人民】

     


    一般人想到法律,想到的就是

    「政府制定法律禁止人民做壞事」,

    美國卻經常會通過規範政府的法案!


    例如我之前在美國政府做的「細項成本會計系統」

    就是根據對地方政府的規範:

    縣政府必須提供細項成本,

    有了清楚明瞭的會計報表,

    就可以很容易的比較各縣市的效率,

    也可以有效地避免貪污腐敗。(1)


    最近美國提出的法案中,

    包括了禁止政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

    例如美國明尼亞波利斯市

    禁止政府部門使用人臉辨識技術(2),

    可見美國人衡量”政府效率”和

    ”政府可能利用科技侵犯個人隱私,

    甚至監控人民”的風險”,

    在思維上著重 “有限政府”的概念,

    美國的國會也已經提案

    禁止聯邦政府使用人臉辨識科技(3)。


    美國聯邦眾議院28日通過國務院撥款法案,

    其中納入多位友台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禁止美國行政部門花錢製作、採購

    或展示任何將台灣畫成中國一部分的地圖。


    這也是對政府的限制喔,

    不是對人民的限制,

    政府不能限制人民製造任何地圖,

    因為這會侵犯言論自由,

    如果我要製作一個地圖

    把整個中國畫進

    「台灣東亞共榮圈」的範圍內,

    或是把整個中國標示為「西台灣」

    並且在美國販賣這樣的地圖,

    那也是我的自由。


    其實對政府限制的法律裡,

    最重要的就是言論自由的法律了。


    許多網友對"言論自由"有許多誤解,

    簡單來說,

    美國的言論自由是用憲法

    「禁止國會制定法律限制言論的權力」,

    我之前的幾篇文章解釋美國的言論自由,

    每篇文章都很有趣,下面有連結喔(4)。


    舉例來說,

    當川普仍然是總統的時候,如果有人在他的推特留言罵他,

    川普就把這個留言刪除了,這就已經涉嫌政府打壓言論自由,

    然而當美國國會發生暴動,各大社群媒體,

    包括推特,臉書都把川普的帳號凍結,

    這卻是社群媒體的權利,並不違反言論自由喔!

    ( 5)


    之前在外國倫粉絲頁上面打廣告,

    或是留言「蔡英文假學歷啦!」,

    我都是立刻封鎖並且刪除,

    因為這是我的粉專,

    我沒有義務讓別人利用我粉專打廣告,

    我也有權利刪除任何我不認同的言論。


    但是當美國總統封鎖或是刪除別人的留言,

    就有政府打壓言論的嫌疑了。


    許多美國在法律上對政府的規範,

    展現了美國人有「制度的思維」,

    也顯示了

    「人民是主人,政府是公僕」的原則。


    或許台灣人也可以思考,

    是否要求立法委員通過法案,

    禁止政府部門的名稱包括“中華”或是“中國”,

    禁止公立學校或是公家單位張貼

    「標示台澎金馬以外的領土為中華民國領土」的地圖,

    學習美國的制度,

    當一個法治的國家,


    懂得管政府,

    才是好公民!


    =====

    1

    州政府規定地方的縣政府必須提供每個單位的每一個 activity 的成本以及資金來源,

    ( Full disclosure the funds and activities of the governmental unit),

    例如每個月清理和維護垃圾桶這成本是多少?

    每個月修補「林肯路」的成本是多少?

    每個月縣政府使用在電腦系統的成本是多少?

    https://sco.ca.gov/Files-ARD-Local/ASP_manual.pdf


    2

    美國明尼亞波利斯市禁止政府部門使用人臉辨識技術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no=64&tp=1&d=8643


    3

    禁止聯邦政府使用人臉辨識科

    https://www.nextgov.com/emerging-tech/2021/06/lawmakers-renew-effort-ban-federal-agencies-using-facial-recognition-tech/174769/


    4

    言論自由的一堂課

    https://www.facebook.com/USASEETAIWAN/posts/2331920183787170


    評論焦糖的觀點

    https://www.facebook.com/2215342485444941/posts/2646077412371444/?extid=0&d=n


    外國倫是否違反言論自由?

    https://www.facebook.com/2215342485444941/posts/2651445685167950/?extid=0&d=n


    不適應自由環境的人

    https://www.facebook.com/USASEETAIWAN/posts/2742739509371900


    台灣NCC、美國FCC大有不同:

    為何美行政單位「沒有審核媒體內容權力」值得參考?

    https://www.taisounds.com/Opinion/KOL/Top-News/uid4111195613


    5

    Because they are private companies, Twitter, Facebook and other social media can limit speech on their platforms.

    https://www.king5.com/article/news/verify/verify-social-media-bans-dont-violate-1st-amendment/507-af0d18fb-2ce3-4a51-82a2-b2a3374f3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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