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燙是太燙?】

     當時79歲的 Stella Liebeck 


    她購買了一杯麥當勞的咖啡。 

    汽車停下後,

    她將杯子牢牢地放在膝蓋之間,

    同時試圖打開蓋子,

    但是,杯子翻倒了,

    幾乎是滾水溫度的熱咖啡倒在她身上。 

    她超過16%的身體遭受了三級燒傷,

    需要住院八天,

    為傷口清創,植皮,

    她因此進行治療超過兩年。


    這就是知名的

    「麥當勞咖啡燙傷老太太,

    老太太獲得天價賠償」案件。


    許多人誤解了這個案件的審判結果,

    「燙傷而已怎麼判賠幾百萬?

    美國司法亂來啦!」

    「美國人就是愛打官司,

    賠償金額都天價啦。」


    其實這位老太太被燙傷之後,

    儘管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她還是提出了以兩萬美元與麥當勞和解,

    但是,麥當勞拒絕和解。 


    一位陪審團說他當時知道

    這是一個咖啡燙傷的案件的時候,

    他覺得這位老太太自己不小心燙傷

    還吿麥當勞太可笑了,


    然而陪審團在此案得知了以下證據之後,

    陪審團員改觀了。


    根據麥當勞公司的規定,

    麥當勞銷售的咖啡溫度為

    攝氏約82~87度C;

    而一般家裡的咖啡機煮的

    咖啡溫度只有攝氏約67度C。


    如果被高溫的咖啡燙傷,

    會在2到7秒鐘內引起三級燒燙傷

    (皮膚被灼傷至肌肉/脂肪組織層)。

    如果不進行植皮

    三級燒燙傷將無法治癒,這需要花費數萬美元,

    並會導致患者永久性毀容,極度疼痛和致殘,

    甚至可能長達數月之久,有時甚至長達數年之久。

    德州大學機械工程和生物機械工程學系系主任證明,

    這種傷害危險是不可接受的,

    燒燙傷領域的一位公認專家

    也對此表示對麥當勞的行為無法接受。


    麥當勞承認,

    已經知道熱咖啡會導致

    嚴重燒燙傷的風險已超過10年,

    該風險是經過眾多訴訟,

    從1982年到1992年

    麥當勞的咖啡已燙傷了700多人,

    不僅男人和女人,小孩和嬰兒也都曾經

    被麥當勞的熱咖啡所灼傷;

    至少有一位以上婦女因此導致

    大腿內側和敏感部位被三度燒燙傷,

    造成多年殘疾。


    麥當勞的證人在法庭上承認,

    消費者不知道麥當勞的高溫咖啡燙傷

    會造成嚴重灼傷的危險程度;

    麥當勞沒有警告客戶這種風險的性質和程度,

    也無法提供任何解釋「為何不改善」。


    麥當勞為了銷售量(熱的咖啡才好喝),

    儘管多年來燙傷事件不斷地發生,

    麥當勞也曾經因訴訟賠償燙傷受害者,

    這些燙傷的賠償對比麥當勞的咖啡銷量利潤

    根本不成比例,

    麥當勞企業持續販賣高溫咖啡的做法

    和知名的「福特 Pintos」案件(1)

    有一個共同點: 

    儘管企業已經知道風險,

    卻為了利潤持續販賣

    會對消費者造成危險的產品。


    而當一般的賠償金額無法阻止

    這些企業繼續傷害消費者的時候,

    懲罰性賠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

    麥當勞因此被判賠270萬美元的惡意賠償金!

    雙方都還想上訴

    但是最後雙方在賠償金額達成共識,

    麥當勞最終賠償老太太的金額則是

    雙方的秘密。


    美國的司法用巨額的罰款告訴麥當勞:

    「你賣的咖啡太燙了!」


    我這三年來好幾次看到台灣食安問題的新聞,

    住在新竹的一年之中

    也好幾次看新聞上提到新竹水污染問題,

    還有一次新竹工廠發生廢氣外洩

    造成市中心可以聞到工廠廢氣的狀況,

    那天晚上我還特別離開新竹市去避難,(2)

    後來看到 @余筱菁 在她的臉書貼文才知道

    原來這些工廠廢氣外洩已經發生許多次了,

    余筱菁好幾次要求政府更嚴格的控管,

    然後這些工廠卻有其他的議員撐腰。

    (看看都是哪一黨的議員在攻擊余筱菁,

    就會知道是哪一個黨派在支持這些不良工廠。)


    台灣的許多現象其實是

    法治問題造成的結果,

    因為法律規範不足,

    造成不良業者可以一犯再犯,

    不斷地污染環境,

    「重罰」幾萬台幣是啥潲?

    這不是恐龍法官的問題,

    而是法律規定不合理,

    可是太多人都看「包青天」這種司法四級片,

    所以什麼事情都是怪法官,

    然後期待一個包青天。


    更慘的是,

    在台灣開罰的經常是行政單位的「行政裁量」,

    而且還限期六個月、一年,

    甚至三年才改善!

    等於是政府讓不良業者可合法的

    繼續傷害你的健康好幾年!


    在台灣,

    工廠污染河流,污染空氣,

    廠商販賣含鎘食品,(3)

    政府失能的制度下,

    人民只能自我安慰:

    「有點毒,但是應該不會太毒吧?」


    或許我們應該要問,

    什麼時候台灣的司法才能像美國那樣,

    用巨額的罰款的告訴廠商多燙是太燙呢?


    ======

    1.

    台灣的 Pintos

    https://www.facebook.com/USASEETAIWAN/posts/2514652978847222


    2

    新竹竹北、新埔惡臭沖天「頭都暈了」 原來是遠紡道生油氣外洩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23/GZHUTBQYTZCNRFXV2JVTHLVTIM/


    新竹新埔紡織化纖總廠「熱煤油洩漏」臭到苗栗!「3小時排除又失火」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924N02M1

    後來新竹遠東紡織被新竹縣政府判賠償。


    3

    旺旺2嬰幼米餅含鎘 急下架

    市面共4款重金屬超標 最高7倍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1215/N6LDZZ2PFRAFTMGWMK6LE5XIIA/

  • 加一下我們臉書的粉絲團

    不定時的收到我們最新更新的文章

    Search This Blog

    Powered by Blogger.

    Lab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