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 vs 老百姓

    【公民 vs 老百姓】



    之前在台北去聽一個人權協會的座談會。 受邀請來演講的是一位年輕的法官。

    他說,“電視上大家整天罵恐龍法官。 其實是因為法律不周全。 法官只能按照法律審判,如果大家覺得感覺判決不合理,應該是去立法院抗議,要求修法才對。 可是大家卻一直罵法官。“


    他的演講結束之後,一位老先生手上抱著一大堆文件,衝到這位法官面前下跪,老先生說他家的土地被政府不公不義的徵收了。 老先生被弄得家破人亡,他哀求法官要主持公道。


    法官說,”我是法官,我不是律師。 你應該要去找律師,我沒辦法幫你。”


    老先生還是不明白,仍然繼續苦苦哀求。 這個就在我面前3公尺的現場畫面,到現在仍然讓我印象深刻。


    我發現台灣有許多人沒有什麼法治觀念。 他們期待的是一個包青天。


    今天看到這位網友的PO文,他覺得總統報警很好笑。


    可是在法治國家,看到違法的事情,原本就應該報警。


    總統是三軍統帥,難不成總統要派兵解決違法的問題?


    總統也管不到警察局。 警察局是市長管的。


    所以總統報警之後,基本上就沒有權力干涉後續的處理了。


    可是在台灣,許多人以為總統就是皇帝。


    台灣進入民主時代,台灣有兩千三百萬個公民。


    但是我發現其實台灣的公民人數應該沒有那麼多。


    因為有許多人不是公民,他們仍是活在極權時代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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